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07号
时间:2024-05-29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举报调查发现,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4年3月29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1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syjd/sgsgg/202404/t20240409_345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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