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1号
时间:2024-05-29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2024年1月2日,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林移村民委员会在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K6+250处下穿供热管道,未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4月24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82条较轻阶次之规定,责令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林移村民委员会改正违法行为,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whgl/gswh/202404/t20240429_345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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