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26号
时间:2024-09-05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2024年7月9日,湖北省利川市天行商贸有限公司在武汉铁路物流中心利川营业室货场使用汽车吊进行建筑钢材出货作业,作业人员彭某某被滑落的螺纹钢捆砸伤并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利川市天行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构成瞒报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8月12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四类第47条规定,给予处12万元罚款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whgl/gswh/202408/t20240822_3466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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