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路政通讯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21年参加跨区机收会战车辆免收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文章来源: 作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2021年参加跨区机收会战车辆免收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豫交财审函〔2021〕31号

  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小麦跨区机收会战的通告》精神,为确保2021年度我省与其他省(市)联合组织的跨区机收会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农业农村部为2021年度参加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统一印制了《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今年分配给我省的数量为6万1千张(作业证号段2021149201-2021210200),加盖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县级农机公章,证件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根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规定: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每证背面应填写机主姓名、联系电话、联合收割机号牌或插秧机发动机号,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倒卖。车辆上所运载的一台或多台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必须每台均持有作业证。对生产厂家运往外地销售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不允许持有作业证,通行我省收费公路时,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要认真做好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夏三秋”保通工作,切实为参加跨区机收会战的车辆司乘人员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附件: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样式).pdf

  

  

  

  2021年4月15日

  

  附件: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样式).pdf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路政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路政通讯网 tx.lu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48523号-3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