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文章来源: 作者: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53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水平,持续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现组织检测机构开展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帮扶服务、试验检测机构进现场技术服务以及对县级农村公路监管人员培训(以下统称“两服务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重点及任务
帮扶重点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关键指标的检测和控制,帮助基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助力“四好农村路”建设。
帮扶任务是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帮扶、试验检测机构现场技术服务、对县级农村公路监管人员培训,具体任务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
二、帮扶组织
帮扶工作坚持自愿报名、义务参与、热情服务、信守承诺、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落实自愿免费原则,严禁变相收费。
自愿帮扶的检测机构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含专项资质),于2021年5月15日前,自愿向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帮扶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本地区自愿帮扶检测机构名单,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省厅(格式见附件1)。
省厅汇总自愿帮扶检测机构,经审核合格后,发布全省自愿帮扶检测机构名录,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有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在省厅公布的帮扶名录中,选择帮扶检测机构参与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帮扶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优先选择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人员深入现场帮扶工作,保证帮扶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公正、准确,保证帮扶工作卓有成效。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统筹好本地区帮扶工作,优先选择异地检测实力强、信用好的检测机构参与本地区帮扶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薄弱地区质量帮扶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帮扶检测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附件1~4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部及省厅。
联系人:陈业平,电话:025-52853035,传真:025-52853028,邮箱:71334202@qq.com。
附件:1.2021年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自愿帮扶报名表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2日
抄送: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含专项资质)试验检测机构。
附件1
2021年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自愿帮扶报名表
上报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测等级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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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传真:025-52853028,word文档发邮箱:71334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