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行轻微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1-07-20 文章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其目的是实现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规范执法行为与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机统一。
《安徽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内容涉及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港口、海事、航道、工程建设等领域共68项行为。通知明确对轻微免罚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执法人员要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当场责令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当事人签署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承诺书,同时执法人员将告知和承诺内容在执法系统中记录备查。通知就如何落实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规定了适用的具体情形、程序、后续措施,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推行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是对交通运输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机制,必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减少执法冲突,引导行政相对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