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2号
时间:2024-06-21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2024年5月15日9时51分,河南隽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未签订安全协议,擅自在陇海铁路三门峡至贺家庄区间K817+800安全保护区内挖沟,挖断陇海铁路电缆,影响铁路运输安全。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4年6月13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附件《铁路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第15条较重阶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处6.5万元罚款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whgl/gswh/202406/t20240619_3454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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