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13号
时间:2024-06-21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监督检查发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4年6月14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34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cdgl/ggcd/202406/t20240621_345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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