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31号
时间:2024-10-08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自2022年5月漯河市人民政府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漯阜线、漯舞线漯河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京广线漯河段铁路电力线路保护区的通告》至2024年8月以来,未依法对所属漯舞线安全保护区设置标桩,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2024年9月26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附件《铁路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第二类第4条的规定,责令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5.5万元罚款的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whgl/gswh/202409/t20240930_3469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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