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21号
时间:2024-10-08 文章来源:国家铁路局 作者:佚名
对有关部门移送线索调查发现,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武汉市凯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9月26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以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中从轻裁量阶次的规定,责令武汉市凯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4423元,罚款17051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武汉市凯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937元。
原文链接:https://www.nra.gov.cn/zzjg/jgj/gzgl/gsgz/202410/t20241008_346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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