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路政通讯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解读

关于《海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 作者:

  一、制定背景

  目前,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农村公路项目进入竣(交)工验收阶段。此外,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对其基本建设程序等进行规范。

  我厅2008年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目前已超过有效时限,且该《办法》验收条件等部分规定难以实施。

  为规范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我处对《海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调整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分四章,明确了适用于一阶段验收和两阶段验收的项目范围,规定了一阶段验收的依据条件、工作内容等。新的《办法》主要有以下调整:

  1.将原竣工验收条件中的“工程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定”调整为“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并上报审批部门”,将竣工决算的审计和审批环节调整至验收之后,并规定6个月内完成审批。

  2.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执行相应的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不再单独作为竣(交)工验收条件列出。

  3.原《办法》仅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修订后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增加对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和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附件: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路政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路政通讯网 tx.lu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48523号-3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